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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李沧区即期信用证,客户满意就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2024-11-30 10:35:01 58次浏览
    价 格:面议

    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都可以用于经济活动中买卖双方债权、债务的结算,同时可以代替现金完成货币的支付。除了有支付结算功能外,和银行提供的其他支付结算产品相比,两者还有较强的融资功能。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申请人与银行建立委托付款关系,并由银行承担付款责任,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起到融通资金的作用。

    ① 信用担保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货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担保方,在担保活动中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② 交易管制和外汇管制

    在进口管制和外汇管制严格的国家,可以采取信用证结算的方式。

    信用证的内容

    ① L/C本身的内容

    包括L/C类型、号码、开证日期、有效期和到期地点、交单期限等。

    ② 对有关当事人的说明

    例如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等。

    ③ 对装运货物及款项的说明

    在L/C中一般会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付款时间等。

    ④ 对运输事项的说明

    L/C中一般会列明装运港(地)、目的港(地)、装运期限、是否允许分批装运、是否允许转运等内容。

    ⑤ 对单据的说明

    明确所需的单据种类、数量及内容。

    ⑥ 其他事项

    如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开证行保证付款的文句;限制由某某银行议付等。

    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 (《UCP600》)办理。

    国内信用证的适用范围是境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有限的跟单信用证结算,不包括备用信用证。其适用范围较小,于境内的贸易结算。

    国际信用证的适用范围是各国愿意在其信用证文本中注明采用该统一惯例开立的一切跟单信用证及备用信用证。其适用范围较大,是境内与境外之间的双边或多边贸易结算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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